大家看球的时候,是不是经常听到“越位”这个词,尤其是提到一些经典比赛,比如2015年那场广州恒大战平山东鲁能的比赛,韩鹏那个压哨球,到现在都还有人争论它到底越不越位。你说鲁能这个“越位”球,它到底是怎么回事?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说说。
先得搞明白,啥是“越位”。 按国际足联的规则,简单说就是,在进攻方传球球员起脚的瞬间,接球球员比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(通常包括门将)更靠近对方球门线,同时比球本身也更靠近球门线,并且他试图利用这个位置参与进攻,那就可能吹越位。这里注意啊,判断的时机是“传球一瞬间”,不是接球的时候。而且,用的是头、躯干或者脚这些有效部位来判断位置,手臂是不算的。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本身并不犯规,关键是看他有没有干扰比赛、干扰对方,或者从这个位置获利。
那我们回过头看鲁能那个球。 当时是王永珀传球的一刹那,韩鹏的身体部分已经处在了球的前方,也就是说,他比球更靠近恒大球门线,同时他身前只有恒大守门员曾诚一个人了。根据规则,这同时满足了“比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更近”和“比球更近”这两个越位位置的条件,加上韩鹏随后触球得分,参与了进攻,所以当时很多专家,包括广东的一位资深裁判,都认为按照当时国内执行的规则,这是个“百分百的越位球”。不过,这里面还有个插曲,据说当时国际足联在越位判罚上更倾向于鼓励进攻,对于肉眼难以判断的模棱两可情况,英超意甲可能就不吹。但咱们当时的边裁是国内裁判,还是举旗了,只是主裁判最终认定进球有效,这让恒大方面非常不满。所以你看,即便是专业人士,有时在瞬间判断上也存在理解和尺度差异。
不过,越位规则也确实有些例外情况。 比如,直接接球门球、角球或者界外球,是没有越位犯规的。像有的比赛,边裁可能闹出笑话,判罚了接界外球的队员越位,这其实是个误判。另外,如果进攻时两名球员都面对门将了,传球瞬间要看接球队员和球的位置:如果球和接球队员平行或者在接球队员前面,不越位;如果球在接球队员身后,那就算越位了。2004年欧洲杯荷兰对捷克,罗本传给范尼那个球就是个好例子,球在范尼前面,所以进球有效。
说到韩鹏那个球,为什么特别容易引发困惑呢? 可能还涉及到“是否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”的判断。比如球经过防守球员触碰变向,处于越位位置的进攻队员拿到球,算不算越位?规则说,如果是对手“有意识”的触球(除了救球),不算越位;但如果球是从门柱、横梁,或者对方球员身上“反弹”或“折射”过来,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拿到,就可能算越位犯规。救球指的是队员用除手以外身体部位阻止即将进入球门或极近的球。这细微差别,真需要裁判火眼金睛。
其实,设置越位规则,初衷是为了让比赛更公平,防止进攻方球员老是蹲在对方禁区里等球,使得攻守相对平衡,战术更丰富。不然,大家都长传冲吊,比赛精彩程度反而可能下降。它催生了“造越位”和“反越位”这些战术博弈。防守方一起前压,想让攻方球员掉入越位陷阱;进攻方则要掐准时机前插,这考验整体配合和个体意识。
最后,尽管有规则条文,但场上的最终判罚权在裁判手里。就像鲁能那个球,就算赛后很多人分析认为是越位,结果也无法更改了。我们看球讨论,弄懂规则能增加乐趣,也更理解裁判工作的不易。越位的判罚,尤其是毫厘之间,真不容易,边裁得时刻盯着传球瞬间和球员位置。现在有了VAR,可能减少一些争议,但规则本身的复杂性和瞬间判断的人为因素,估计关于越位的讨论还会一直继续下去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