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是不是也遇到过这种情况,去政府部门办事,有时候好几个部门都说“这事儿不归我们管”,有时候又冒出两个部门都声称自己有管辖权,搞得老百姓晕头转向。其实啊,这背后就牵扯到政府管理中的两个核心概念——“缺位”和“越位”。那这两个词到底啥意思呢,咱们今天就来聊聊这个。
简单来说,缺位就是“该管的不去管”,好比马路上有个大坑,负责修路的部门却视而不见,这就是典型的缺位。而越位则是“不该管的也去管”,比如环保部门跑去管食品安全,这就明显超出了自己的职权范围。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管理混乱,让老百姓办事难上加难。
要理解缺位和越位,咱们得先明白一个前提:现代政府应该是权责法定的政府。什么意思呢?就是说政府的每一项权力和责任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,不能想管什么就管什么,也不想管什么就不管什么。这就好比交通规则,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各有其道,要是乱了套,整个交通就瘫痪了。
说到这里,可能你会问,为什么政府会出现缺位和越位这些问题呢?其实原因挺复杂的。一方面,有些职责边界本身就不太清晰,像是有争议的监管领域;另一方面,也可能存在部门利益驱动,或者就是单纯的责任心不够。这种现象,在管理学上被称为“错位”——也就是“该管的不会管”,虽然管了但方法不对,乱用权力。
咱们来看个具体例子。假设有个地方要发展“地摊经济”,理想的状态应该是:公安局负责维持秩序,生态环境局监管环境卫生,市场监督管理局维护市场秩序。但如果出现公安局不去巡逻维护治安(缺位),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跑去管摊贩的油烟排放(越位),那这个“地摊经济”可能就发展不好。各司其职,又相互配合,才能让城市既有烟火气又有秩序。
那么,怎么才能避免缺位和越位呢?关键就是推进机构、职能、权限、程序、责任的法定化。现在很多地方政府推行的“权力清单”和“责任清单”制度,其实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好办法。“权力清单”明确政府能做什么,“责任清单”规定政府必须做什么。有了这两张清单,就像给政府行为划定了清晰的跑道。
说到这里,可能你还会想到一个问题:如果政府发现了自己有缺位或越位的情况,该怎么办呢?其实,通过政务公开、接受群众监督、加强内部问责等方式,政府可以不断自我修正。比如设立“办不成事反映窗口”,专门解决那些因为部门缺位或越位而办不成的事情。
其实我觉得,理解缺位和越位,不仅仅是为了搞懂政府运作,对咱们日常生活中处理各种关系也有启发。就像在一个家庭里,父母和孩子各有各的角色和责任,如果父母过分干预孩子的自主空间(越位),或者该管的不管(缺位),家庭关系也会出问题。找到那个权责的平衡点,真的是门艺术。
说到底,一个法治政府应该是职能科学、权责法定、执法严明、公开公正、智能高效、廉洁诚信、人民满意的政府。而避免缺位和越位,正是建设这种政府的基本要求。作为老百姓,了解这些概念,也能更好地监督政府工作,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