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,上司出差了,团队突然碰上个大麻烦,你明明有能力解决,但动手吧,怕被人说“多管闲事”;不动手吧,事情可能就黄了。这种时候,好像怎么做都不太对劲。其实啊,这里头就牵扯到“越位不越权”这个有点意思的说法了。它可不是简单的不让你多做,而是教你在特殊情况下,怎么聪明地“多做”一点。
咱们先把这个词拆开看看。“越位”这个词,老实说,在职场里听着可不怎么积极,通常指的是下属干了本来该上级拍板的事,或者插手了别的部门负责的领域,容易引起矛盾。但“越位不越权”偏偏把这俩看似矛盾的概念放了一块儿。它具体是啥意思呢?指的是在发生突发状况、最高负责人不在场或者缺乏能力解决问题时,有能力的下属可以主动、大胆地临时承担起指挥协调的责任,以应对困难、解决问题,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超越自己的权限做出最终决策或承诺。简单说,就是“情况紧急,我先顶上,但我知道底线在哪儿”。这其实有点像古话说的“将在外,军令有所不受”的那种灵活应变,但核心是,下属的这种“越位”行为,其目标是为了组织整体利益,并且不侵蚀上级的核心决策权。
那问题就来了,在实际工作中,怎么判断你是在“越位不越权”地救火,还是真的“越权”瞎搞呢?这个界限确实有点模糊,但有几个点可以帮你琢磨琢磨。首先看事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。是不是刻不容缓,等领导回来或走完流程损失就大了?其次,看你行动的性质。你是在协调资源、稳定局面,为最终决策做准备(比如收集信息、提出备选方案),还是直接拍板定了本来必须由上级甚至公司层面才能决定的事情(比如签合同、动用大额资金)?前者更像是“到位”甚至必要的临时处置,后者可就真踩到“越权”的红线了。再者,你的动机是为了公司整体利益解燃眉之急,还是想突出个人表现甚至捞点啥?这点很重要。还有啊,事后沟通非常关键。只要你采取了超出常规范围的行动,无论结果好坏,都必须第一时间、主动地向你的直接上级清晰汇报事情经过、你的考量以及采取的行动。案例里那个莫妍,就是吃亏在自作主张取消发送解约协议后,没有及时汇报,导致上级信息脱节闹了笑话,好心办了坏事。
说到“权”,这就不能不提在更宏观的层面,比如政府运作中,强调的“法无授权不可为”原则。这对法治政府来说至关重要,是防止权力滥用的基石。你看,即使在允许特殊情况临时“越位”的语境下,“不越权”这个底线也是被牢牢守住的。这其实也反过来说明了,任何层面上的“权”都有其法定或规定的边界,重要性不言而喻。
所以我觉得,“越位不越权”这个度,确实考验一个人的经验、判断力,甚至是对公司文化的理解。它要求你既要有担当,不能事事都等指示,像个算盘珠子拨一下动一下;又得时刻心存敬畏,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,知道哪些底线绝对不能碰。这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观察、体会,甚至从一些教训里去学习。有时候,宁可稍微保守一点,多请示一句,可能也比冒进越线要好。毕竟,建立起信任需要很长时间,但一次严重的越权行为,可能就会让之前的努力打折扣。你说是不是这个理?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