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激烈对抗的足球比赛中,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场景:一方队员被犯规,裁判已经将哨子含在口中,但手臂前伸,示意比赛继续。片刻之后,原本被犯规的一方竟然取得了进球。这就是足球裁判规则中极具艺术性的“有利原则”(Advantage)的体现。掌握进攻有利犯规的判罚,是衡量一名裁判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尺。
进攻有利原则的核心概念与价值
进攻有利原则,简单来说就是当犯规发生后,裁判认为判罚犯规、中断比赛反而会对被犯规一方不利时,选择不立即鸣哨,让比赛继续进行。这项规则的根本目的是保持比赛的流畅性,避免犯规方通过中断比赛获益,保障足球比赛的观赏性和公平性。
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(IFAB)的《足球竞赛规则》明确指出:“当犯规或违规情况发生时,被犯规或违规的一队能从有利原则中获益,则允许比赛继续。如果预期的有利没有在那一时刻或随后几秒内出现,则判罚最初的犯规或违规”。
裁判在瞬间需要判断的是:被犯规队是否拥有“有希望的进攻或进球得分机会”。例如,当控球队员被犯规,但该队员或同伴并没有失去控球权,仍能构成有希望的进攻机会时,裁判就应掌握有利,让比赛继续。
裁判掌握有利原则的适用条件与判罚标准
什么情况下会判进攻有利犯规?
裁判在决定是否运用有利原则时,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:
- 1.
进攻的潜力:被犯规方是否仍然控制着球权,并且处于能够继续发起有威胁进攻的位置。如果犯规后球队立即丢球,裁判通常会吹回最初的犯规。
- 2.
比赛阶段与场地位置:在进攻三区(前场)发生的犯规,如果球队仍保持进攻态势,裁判更倾向于应用有利原则。相比之下,在后场的犯规往往会被立即吹罚。
- 3.
犯规的严重性:根据IFAB规则,在出现严重犯规、暴力行为或可被第二次警告的犯规时,不应掌握有利,除非有明显的进球机会。这意味着,对于普通的技术性犯规,裁判可以灵活应用有利原则;但对于恶意犯规,即使有进攻机会,裁判也应先处理犯规行为。
裁判的判罚标准与时机把握
裁判掌握有利的决策过程极为短暂,通常只有2-3秒时间。他们需要在这一瞬间完成多个层面的判断:
在2023年亚冠联赛利雅得胜利与波斯波利斯的比赛中,中国裁判马宁就展示了一次经典的有利原则应用。比赛第15分钟,波斯波利斯队员在中场附近被对方踩踏小腿倒地,马宁看到了这次犯规,但发现波斯波利斯仍然控制球权并形成有威胁的反击,于是示意比赛继续。待这次进攻结束后,马宁才向犯规球员出示红牌。这次判罚得到了专业界的高度认可。
有利原则判罚的常见争议与难点解析
预期有利未实现的复杂情况
有时裁判掌握了有利,但进攻方随后自己出现了失误,或者因为其他犯规行为导致进攻终结。这种情况下,是否应该回溯判罚最初的犯规?这是一个常见的争议点。
举个例子,假设裁判因攻方有希望进攻而掌握有利,但随后进攻队员自己手球犯规,或者射门偏出。这种情况下,不能视为“预期的有利未能实现”而吹回最初的犯规,因为进攻方已经获得了应有的机会,只是自身未能把握。
VAR技术带来的新挑战
视频助理裁判(VAR)技术的引入,给有利原则的应用带来了新的复杂性。例如,在亚冠联赛上海海港对阵横滨水手的比赛中,出现了有趣的一幕:横滨水手队员被犯规,裁判示意有利,随后球队取得进球。但VAR介入后,发现进攻过程中有球员从越位位置回接球,应判越位犯规,进球无效。
这种情况下,裁判最初的有利判罚从结果看似乎是“错误”的,但因为助理裁判未能第一时间识别越位犯规,主裁判基于当时的情况做出有利决定是正确的执法表现。这也体现了足球规则执行中的人为因素和不可预测性。
对球员和球迷的建议
球员应如何应对有利判罚?
对于比赛中的球员,听到裁判示意有利后,最明智的做法是立即投入比赛,而不是停下来争论。裁判已经用明确的手势表明了自己的决定,继续争辩只会分散注意力,错失可能的进攻机会。
球员应当建立对裁判判罚的信任,即使有利后进攻未能形成威胁,裁判也会在死球状态后补发应有的牌罚。像马宁在亚冠比赛中的判罚一样,先让有希望的进攻完成,再处理之前的犯规,这是符合国际标准的执法流程。
球迷如何理解有利原则?
作为球迷,理解有利原则可以帮助我们更专业地观看比赛。当我们看到犯规后裁判没有鸣哨,先不要急于质疑,而应观察随后的比赛发展。裁判可能已经识别了犯规,但认为让比赛继续对被犯规方更有利。
当然,裁判也是人,难免会出现判断失误。有些情况下,裁判掌握有利后,进攻立即被瓦解,这时球迷可能会感到不满。但我们要理解,裁判的决定是基于犯规瞬间的情况做出的预判,而不是事后诸葛亮。
随着足球比赛节奏的不断加快,进攻有利原则的判罚将更加考验裁判的执法水平。对于热爱足球的我们来说,理解这一规则背后的逻辑,不仅能减少观赛时的困惑,也能更深入地欣赏足球这项运动的魅力所在。
希望这些解读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足球比赛中的有利原则。您在观看比赛时,是否也曾遇到过令您困惑的有利判罚呢?欢迎分享您的观赛体验和疑问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