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爱的球迷朋友们,不知道您是否也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形:主队一次流畅的反击被裁判的哨声突然打断,或者对方在犯规后反而获得了进球机会?这一切都与足球比赛中一个充满争议却又至关重要的规则——进攻有利原则——息息相关。作为一名有着二十年足球比赛分析经验的从业者,今天我将带您深入解析这一规则,特别是当裁判援引有利原则后,比赛进程中再次发生犯规的复杂情况该如何判定。
一、进攻有利原则的核心要义:不只是“不吹犯规”
许多球迷对进攻有利原则的理解停留在“裁判允许比赛继续”的表面层面,但其在规则层面的定义和裁判员的具体考量则更为复杂和严谨。
1. 规则的本意:维护比赛流畅与公正
根据IFAB《足球竞赛规则》,有利原则是指“当犯规或违规情况发生时,未犯规或违规的一队能从有利原则中获益,则允许比赛继续。如果预期的有利没有在那一时刻或随后几秒内出现,则判罚最初的犯规或违规”。这意味着裁判员需要在电光火石之间做出判断:是立即鸣哨判罚犯规,还是让被犯规方潜在的、更具威胁的进攻机会得以发展。其根本目的是避免让犯规方通过犯规行为获得利益(例如,通过战术犯规阻止一次有威胁的快攻),从而保证比赛的流畅性和公正性。
2. 裁判的决策时刻:四重考量因素
裁判员在决定是否掌握有利时,并非随心所欲,而是需要在一两秒内快速权衡以下几个关键因素:
犯规的严重程度:如果是一次可判罚直接红牌的严重犯规(如暴力行为),裁判员通常需要立即鸣哨停止比赛,除非被犯规方此时拥有极其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。
犯规发生的位置:一般而言,犯规发生的地点越靠近对方球门,掌握有利原则的效果可能越好,因为进攻方更容易直接威胁球门。
即刻发起有效进攻的可能性:这是核心判断。球权是否仍然在被犯规方或其队友的有效控制下?是否能够立刻形成有威胁的进攻或射门?例如,在AC米兰对阵斯佩齐亚的争议判罚中,犯规发生后,球滚到了位置绝佳的梅西亚斯脚下,米兰立刻获得了射门机会,这正是适用有利原则的典型场景。
当时的比赛气氛:比赛的关键时刻(如临近结束的平局局面)也会是裁判的考量因素,此时一次成功的有利进攻可能直接决定比赛结果。
需要特别强调的是,有利原则是裁判员的一项权力,而非一项必须履行的义务。这也正是某些判罚引发“合规但不合理”争议的根源。裁判员可能准确看到了犯规,但对其后进攻机会的预判出现偏差,从而过早鸣哨,打断了本可形成的绝佳进攻机会。
二、有利原则后的连锁反应:当再次犯规发生时
比赛继续后,局面可能瞬息万变。最复杂的情况莫过于裁判示意有利后,在同一波进攻中又发生了新的犯规或违规行为。这时裁判将如何处置?
1. 回溯性判罚的逻辑
一个典型的争议案例是亚冠联赛中横滨水手与上海海港的比赛。当时,海港队员蒋光太草率踢倒对方球员,裁判示意有利。随后,横滨水手一名原本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接到球并助攻得分。VAR介入后,判定助攻者越位犯规在先,进球无效,比赛以间接任意球恢复。这个案例引发了讨论:既然预期的“有利”(进球)因攻方自身的越位犯规而无效,是否应该回溯判罚蒋光太最初的犯规呢?规则层面的解读是,因攻方自身犯规(如越位、手球)导致有利局面未能转化为进球,通常不会回溯到最初守方的犯规,而是判罚攻方最新的犯规。
2. “二次机会”的争议
另一种复杂情况出现在点球点。例如,防守方在点球罚出前提前进入禁区,这是犯规。如果点球被扑出,但攻方补射进球,此时裁判面临选择:是依据规则判罚防守方提前进线、重罚点球,还是依据有利原则,认为攻方已经通过补射获益、从而判定进球有效?规则专家对此有过深入讨论,一种观点认为,适用有利原则(算进球有效)是更符合规则精神的选择,因为这避免了给攻方“两次机会”(进球有效或重罚点球)。但这充分体现了裁判在连续犯规情境下行使裁量权的复杂性。
三、VAR时代的新挑战:科技介入与裁判权威的平衡
VAR技术的引入,并没有改变有利原则的基本逻辑,但增加了新的维度。
1. VAR的介入边界
根据规定,VAR仅针对进球/未进球、点球/不是点球、直接红牌(非第二张黄牌所致)或纪律处罚对象错误这四类事件中出现的“清晰而明显的错误”或“严重的遗漏事件”进行介入。这意味着,裁判员就是否掌握有利原则所做的主观判断,本身并不在VAR的回看范围之内。例如,在梅西亚斯进球被吹一役中,裁判看到了犯规并决定鸣哨,这是一个其职权范围内的主观决定,且不属于清晰明显的错误,因此VAR无法干预。
2. 隐形犯规的显现化
然而,VAR就像球场上的“鹰眼”,它能发现裁判员视线之外的犯规。在横滨水手的案例中,助理裁判可能未能第一时间识别出越位犯规,但VAR通过视频回放发现了这一问题,并进行了纠正。这体现了VAR在确保规则执行准确性上的积极作用,特别是在涉及越位、手球等客观违规的判定上。
四、给球迷和球员的建议:如何理解场上的争议判罚
作为观赛者或参与者,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更好地理解和应对与有利原则相关的判罚:
理解裁判的视角:裁判需要在极短时间内,基于瞬间的观察和比赛经验做出预判。我们通过多个镜头慢动作回放得出的“最优解”,对场上裁判而言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理解这种视角差异,有助于我们更理性地看待争议。
关注“预期的有利”:判断一次有利原则的掌握是否合理,关键看裁判鸣哨(或未鸣哨)的那一刻,是否存在清晰的、有希望的进攻机会。而不是唯结果论——如果之后进攻球员自己将球打飞,并不能反推裁判当时应该吹停比赛。
认识规则的局限性:足球规则并非完美无缺的精密科学,它需要裁判员在规则框架下行使必要的主观裁量权,以应对千变万化的赛场局势。有利原则正是这种“以人为本”理念的集中体现。
总而言之,进攻有利原则及其后续处理,是足球规则中最能体现裁判执法艺术的部分。它平衡着“严格执法”与“比赛流畅”之间的微妙关系。作为球迷,虽然我们有时会对判罚感到沮丧,但尝试从规则角度理解其背后的逻辑,或许能让我们的观赛体验更多一份理性与深度。
你在观看比赛时,是否遇到过让你印象深刻的关于“有利原则”的争议判罚?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和案例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