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,公司里一个部门的负责人,直接去指挥另一个部门的员工干活?或者审计人员不去做监督,反而跑去帮业务部门做具体执行?这种现象啊,其实就是咱们要聊的“内部机构越位”。
简单说,内部机构越位就是指一个组织内部的某个部门或机构,干了本来不该由它干的事,超越了自身法定的或既定的职责权限范围。这就好比足球场上的越位犯规,球员跑到了不该跑的位置上。在行政管理领域,这通常被称为“超越职权”。
具体来看,这种越位行为的表现还挺多样的。比如无权限,也就是一个部门做了本该由其他部门、甚至是由市场或者员工个人自己解决的事儿,这叫“错位”。再比如级别越权,下级部门干了本该是上级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,或者一个部门的内设机构行使了本该是整个部门才能行使的职权,这被称为“越位”。还有事务越权,比如说负责销售的管理者,觉得运营团队给的线索不好,就直接跑去对运营团队的工作指手画脚,插手人家内部的事务。另外一种就是地域越权,比如甲地的机构处理了本该由乙地机构处理的事情。
说到这里,可能你会想,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内部机构越位的情况呢?原因挺复杂的。有时候是人才结构不合理,没有做好人才梯队建设,管理者找不到合适的人干活,只能自己“降级使用”,把下属的活揽过来干了,结果就导致了越位。更多时候,问题出在管理者自身不合格,没有实现领导力的转型,比如从基层提拔上来的管理者,可能更擅长自己做事,而不懂得如何通过团队去拿结果。另外啊,部门职责定位不清也是个关键因素,如果一开始就没有明确界定好各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边界,那越位、缺位、错位这些情况就很容易发生了。
这种内部机构越位,危害可不小。最直接的就是导致管理混乱和组织内耗,让员工不知道该听谁的,无所适从。它还容易造成责任不清,一旦出了问题,互相推诿扯皮,找不到真正的责任人。从长远看,还会影响组织的整体运行效率,甚至可能因为一些机构或人员的行政行为不合法,而导致其行为无效,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就像某个案例里,县里违规成立的城管局在执法中出了问题,法院就因其不具备合法的执法主体资格而判定其承担责任。
那么,该怎么避免内部机构越位呢?我觉得首先得明确各个部门的责权利,清晰界定工作范围。每个部门、每个岗位都得清楚自己该做什么,不该做什么,在其位谋其政。其次就是要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,提高下属的胜任力,这样管理者才能从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,专注于自己该做的管理工作。还有就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,通过制度来明确各项工作的程序和职责边界。在具体管理行为上,要坚持逐级布置任务的原则,避免越级指挥;同时可以跨级了解情况,直接听取一线员工的反馈,但这和越级指挥是两码事。
其实吧,我觉得解决内部机构越位问题的关键,在于管理者要有清晰的角色认知和边界感。知道自己该站在什么位置,做什么事,不随意插手别人的领域,这对组织的健康运行真的太重要了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