咱们有时候会听到“官员越位”这个说法,但具体它指的是个啥情况,可能不少人觉得有点模糊。你知道吗,这其实就像是足球场上的“越位”犯规,简单讲,就是官员干了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事儿,或者用不对的方式用了权。这可不是个小问题,它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政府的公信力。
仔细掰扯一下,官员用权“越位”常见的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况。一种是借公权谋私利,也就是通过办私事、徇私情来给自己捞好处,这叫私利“越位”。第二种是超越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滥用权力,这往往也和私心脱不了干系,属于滥权“越位”。还有一种更根本的,是没摆正公仆和主人的关系,把自己当成“父母官”甚至“土皇帝”,把老百姓当成可以随意使唤的,这是主仆关系的颠倒“越位”。现实生活中,咱们可能都隐隐约约感受过或者听说过类似的现象,比如流传的那种说法,“没有好处不办事,有了好处乱办事”,或者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”,甚至是明明知道违法违纪,为了私利、人情或者讨好上级就去触碰红线。更有甚者,围绕着自己的官位转,怎么对保官升官有利就怎么来,不惜弄虚作假、欺上瞒下,出现了“X官要面子,百姓饿肚子”的怪事。
那么,为啥会出现这种权力的“越位”呢?一方面,确实有官员个人品德修养、世界观价值观出问题的原因。但更深层次的,往往还是体制和制度的原因。比如说,在一些行政管理体制中,如果权力过分集中,特别是“首长制”色彩过浓的情况下,虽然可能带来决策效率高的优点,但也容易导致权力滥用、独断专行,缺乏有效的牵制和监督。另外,如果政府职能界定不清晰,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发挥不充分,政府的手就可能会伸得太长,去管了许多不该管、也管不好的事,这就容易造成“越位”。像有的地方,党委和政府之间的职责边界没理清,可能出现“以党代政”的错位越位,这就为以权谋私打开了方便之门。监督机制如果不够有力,特别是对“一把手”的权力监督不到位,也容易出问题。一些地方尝试加强对领导干部“八小时外”的“生活圈”、“社交圈”进行监督,就是为了防止权力在非工作时间“越位”。
说到这里,可能有的朋友会问,权力的“越位”会带来哪些具体的危害呢?咱们可以看几个真实的例子。比如,有些“球迷官员”在世界杯期间,用公款赌球、公款看球,或者接受企业安排出国旅游看比赛,这就是典型的权力越位和滥用的表现。海南文昌市委原书记谢明中在忏悔时提到,自己仕途太顺导致得意忘形,作风霸道,在工作中搞“一言堂”,以党代政,权力越位,最终大肆敛财,从一名正厅级干部沦为了阶下囚。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告诉我们,权力一旦“越位”,就像脱缰的野马,不仅会毁了干部自身,更严重的是损害公共利益,侵蚀政府的公信力。而且,权力的“越位”往往还会伴随着权力的“缺位”——该管的事没人管了。比如,该由政府严格监管的食品药品安全出了问题,该提供的公共服务如市政设施维护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(像下水道“吞”人事件时有发生),这些“缺位”的背后,有时正是因为精力和资源被用到了不该用的“越位”之处。
所以,该怎么防范这种权力的“越位”呢?首先最关键的可能还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。要清醒地认识到,权力是人民赋予的,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,决不能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。领导干部要时刻问问自己“我是谁”、“为了谁”,防止特权和越位思想的滋生。其次,要靠制度来管权。要清晰地界定政府的权力边界,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,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,避免政府的手伸得过长。要优化行政组织体制,注重权力之间的配合与制约。特别是在问责这类严肃的事情上,问责主体自身也不能缺位或越位。再者,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,特别是对“一把手”权力的监督。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接受党内监督、群众监督、舆论监督等全方位的监督。比如,通过推进权力清单制度,“晒”出权力家底,杜绝暗箱操作。还有一点很重要,就是要严肃查处越位滥权行为。对发现的权力越位和滥用问题,要严肃处理,形成震慑,让官员对权力心存敬畏。
总之吧,官员权力的“越位”是个需要持续警惕和着力解决的问题。它需要从官员自身的权力观、责任意识,以及外部的制度约束、监督体系等多方面共同发力,才能尽可能地把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确保权力真正用于造福于民。这过程肯定不容易,但却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必须要过的一关。



